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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进行品牌推广,政府是有红利的哦!
项目名称:《品牌培育推广项目资助申请指南》
申报时间 : 2015年6月5日开始,7月5日结束
主管部门:市经信委
支助标准:最高资助不超过100万元,每个企业限申报一个项目。
资助类型:评审制,无偿资助
一、支持领域及方向
主要支持企业开展:品牌推广、品牌规划咨询、品牌标识系统设计、品牌新闻发布,广告投放和赞助以及渠道建设宣传等品牌推广活动。
重点支持领域:
1.互联网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生物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;
2.生命健康、航天航空、海洋、机器人、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;
3.服装、家具、黄金珠宝、钟表、眼镜等优势产业;
4.除了以上产业以外的及其它优势产业。
二、企业应具备的基本申报条件
1.在深圳市依法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
2.持有一个或以上的自主注册商标或授权商标(被授权公司为授权公司的绝对控股公司〔控股50%以上〕的企业,包括控股50%以上的股东个人注册商标的授权行为),
3.所有商标注册、变更和授权行为需获得国家商标局许可或备案。
三、企业应具备的收入和费用条件
1、战略性新兴产业: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,上年度品牌宣传推广的费用不少于100万元;
2、未来产业: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,上年度品牌宣传推广的费用不少于50万元;
3、转型升级:服装、家具、黄金珠宝、钟表、眼镜等优势产业企业主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,上年度品牌宣传推广费用不少于100万元;
4、除以上产业之外的其它优势产业: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2亿元(或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亿元,且年增长率达30%),上年度品牌宣传推广的费用不少于200万元。
【温馨提示】
这个项目是事后报销制,一定要有相对应的合同和发票。(包括以下费用类别:品牌推广、品牌规划咨询、品牌标识系统设计、品牌新闻发布,广告投放和赞助以及渠道建设宣传等品牌推广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