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深圳市河南企业商会会员入会、退会行为,贯彻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的原则。根据《深圳市河南商会章程》第三章,特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会员类别
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团体会员。
二、会员入会条件
1、拥护本商会章程;
2、遵守国家宪法、法规,无严重犯罪记录;
3、参加本会活动;
4、自愿加入商会,按期交纳会费。
三、会员入会程序
1、申请单位仔细阅读《深圳市河南商会章程》;
2、认真、真实、完整地填写《入会申请表》,贴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,加盖公章;
3、准备公司证明资料:
a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一份(加盖公章);
b《税务登记证》复印件一份(加盖公章);
c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复印件一份(加盖公章);
d 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加盖公章);
e 企业负责人简历(经历、受教育、其它社会组织任职、个人获奖等情况)
f 企业情况简介(经营、产品、单位类别、获得奖项等)
4、向商会秘书处报送《入会申请表》及企业证明资料;
5、由商会秘书处了解申请入会单位的有关情况,根据会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,并报秘书长签字确认;
6、审查合格者,提交会长批准;
7、申请入会单位或个人在接到秘书处发的“批准入会通知单”10天内到银行汇款或到秘书处缴纳相应级别年度会费,具体金额遵照《深圳市河南商会会费缴纳标准及管理办法》执行。逾期不缴会费,则视为自动放弃入会资格;
8、申请入会单位凭会费缴纳凭证到秘书处换取正规发票,秘书处对其进行入会登记,颁发会员证和会员牌。
四、会员权利和义务
1、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参加本会的活动和有关会议,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种信息及有关资料;
3、享有获得本会服务及本会提供各类展示平台的优先权;
4、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5、在会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,有向本会申请获得求助的权利;
6、会员有自愿入会和退会的权利;
7、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8、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9、协助本会开展有关会务工作和提供方便,接受本会委托办理的有关事项;
10、按规定交纳会费;
11、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利于调查研究、问题探讨、招商引资等有关方面的信息资料及向两地政府的建议文章等;
五、退会程序
1、会员退会应向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,秘书处报会长审批过后,向会员企业发“退会通知书”,会员交回会员证和会员牌。
2、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,经秘书处报会长签批后,向会员企业发“退会通知书”,会员交回会员证和会员牌。
3、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,经会长办公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,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。
4、会员退会或除名的不退会费。
六、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:
1、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万元;
2、监事长单位、执行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万元;
3、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万元
4、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万元;
5、理事及监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千元;
6、单位会员每届缴纳会费3千元;
7、团体会员每年缴纳会费5万元。